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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1. 征稿范围
本刊主要报道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油(气)开采、储运与加工、化学化工、环境工程、生物与食品、信息与控制、机械、材料、建筑与管理、数理与经济、政治与法律、语言与文学、文化与艺术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中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择优报道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在上述学科领域中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常设栏目——自然科学版有:石油化工与环境;信息技术与控制;机械建筑与材料;数理经济与综合;石化装备与安全。
常设栏目——社会科学版有:政治与法律;语言与文学;经济与管理;教育与综合;粤西文化。

2. 投稿要求
(1) 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所在城市和邮编、摘要、关键词均需中英文对照。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需提供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职称、学位、E-mail 地址以及联系人姓名、职称、电话及E-mail 地址。
(2) 论文题目应简洁、准确,不宜使用缩略词;摘要(中文)字数一般在 150~300 字间为宜,内容应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英文摘要字数在300~400个单词左右(对中文摘要内容进行扩展)。关键词一般为 3~5 个为宜。
(3) 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的正确书写。文中外国人名、术语统一为英文,不宜采用中文译法。
(4) 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内容以英文表述。
(5) 稿件具体格式、请参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论文模板及近期出版的本刊杂志。
3. 录用及退稿
(1)初审通过的稿件,自初审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函告作者录用与否,在此其间,作者不得将稿件投往他刊。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如果作者决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请通知编辑部后再进行处理。编辑部决定录用稿件后,将及时通知作者。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来稿退回修改时,作者应针对审稿意见逐条修改或做相应的说明;若超过1个月未修回者作自动退稿处理。作者如要求刊登则作为重新投稿处理。稿件排印的初校样由作者校对时,除发现内容有不当之处需修改外不得任意增删,并请在指定日期内寄(送)回编辑部。
(2)本刊将对下列稿件作自动退稿处理:
①内容不符合本刊接收条件的稿件,经初审退稿;
②修改意见发出,1个月仍未修回的稿件;
③稿件录用通知发出,1个月未缴版面费的稿件。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4. 来稿注意事项:
(1)来稿必须是最新的、作者自身创造性的科研成果,且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并将通知作者单位。作者本人的稿件今后将不被录用。
(2)来稿一经刊用,将视情况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并支付稿酬(目前稿酬用于抵扣部分版面费)及赠送样刊。来稿一经录用,即被认为同意收录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库等,同意入编数据库及上网发布,与此有关的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3)作者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本刊的《著作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只要作者向本刊投稿,表明作者已经同意本刊的《著作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之规定;否则,请勿向本刊投稿。
5.稿件流程
(1) 投稿:网络远程投稿,投稿成功后时刻关注在线审稿情况。
(2) 收稿:编辑收稿,为稿件分配稿号,并由E-mail发送稿号信息。
(3) 初审:编辑初审,通过后送外审。
(4) 外审:送2名同行专家进行外审。
(5) 主编终审定稿:主编审阅稿件,结合初审、外审意见给出稿件具体处理意见。
(6) 编辑:对终审录用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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